本协议阐述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您使中国服务在线www.fw369.com (服务新干线网)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发布平台和 (B-TO-B&B-TO-C)平台中进行贸易和交流的各种工具和服务(下称"服务")。 1、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服务新干线网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北京先桥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所有。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按照其发布的公司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用户通过申请注册程序并点击 "我同意"的按钮,这表示用户与北京点即通科技达成协议并接受所有的服务条款。经修订的"条款"一经在北京点即通科技网站的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您应在第一次登录后仔细阅读修订后的"条款",并有权选择停止继续使用"服务";一旦您继续使用"服务",则表示您已接受经修订的"条款",当您与北京点即通科技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的服务协议为准。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除非经北京点即通科技的授权高层管理人员签订书面协议,本协议不得另行作出修订。
2..代理内容 双方共同推出 “服务新干线点即通”服务:北京点即通公司提供点即通的服务系统及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代理公司提供点即通市场推广的平台,运作市场,负责在 为基础的相关平台做全国市场推广。双方在此基础上逐渐开拓其它的增值服务。以后开通的新业务必须以附件的形式书面签订,并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3、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北京点即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北京先桥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负责点即通的运营平台,并保证本协议项下业务能够于北京点即通公司确认后三日内开通并正常实施。 2.北京先桥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负责提供所需的相应技术支持。 3. 北京先桥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授权代理公司使用 “服务服务新干线点即通”业务名。 4.遵循市场为导向的基础上,根据用户、市场的需求,双方可以协商对系统内容及功能的更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5.北京点即通公司有义务保证自身点即通系统平台的正常运转,不致对用户产生严重的经济损失,如果因北京点即通公司点即通系统不能正常运转,影响代理公司及其客户的正常使用,北京点即通公司应及时通知代理公司在限定的时期内恢复其运营,以减少用户的损失。 6.协助代理公司培训销售和技术人员,并不定期协助代理公司开展市场宣传,推广活动。 7.如果代理公司利用北京先桥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点即通服务平台不按照协议运作,北京点即通公司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代理公司执行协议的相关规定。代理公司在接到北 京点即通公司通知3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改正的,北京点即通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 (二)代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 合作期内,代理公司需要在代理公司网站频道栏的位置显示“服务新干线点即通”的标识和服务内容。(具体产品介绍与服务内容由北京点即通公司提供,代理 公司进行修改)。 2. 代理公司负责合作项目的网络推广、媒体宣传等。代理公司的各类对外宣传必须符合国家广告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代理公司可利用自身原有的销售渠道进行销售。
4、销售 1.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代理公司应在销售前认真阅读北京先桥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业务受理单填写说明》。 2.代理公司及时将《业务受理单》传真或发电子版至北京先桥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3.北京先桥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收到《业务受理单》后将正式开通,终端用户正常使用。
5.其他条款,涉及商业机密,北京先桥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在确认您的资质后,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您! |